(网经社讯)4月15日消息,近期,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依法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啰公司”)在北京区域内违规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车的行为启动立案调查。
据悉,4月7日,总队接到线索举报,反映哈啰公司在北京市中心城区多个点位违规大量投放未备案共享自行车,影响城市交通秩序。4月8日,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确认举报内容属实,随即依法对哈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要求其于4月10日前完成整改,全面回收违规投放的未备案车辆。
4月13日,执法人员对哈啰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东城区盛德紫阙、簋街等区域仍有大量未备案共享自行车投放,哈啰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属于拒不改正违规行为。经核查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总队依法对其启动立案调查。
当日,北京市交通委会同中心城区行业管理部门再次约谈哈啰公司,严肃指出其违规超量投放未备案车辆的行为性质恶劣,不仅严重破坏共享自行车市场运营秩序,更大量挤占城市有限公共道路资源,对其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其于4月17日前全部回收违规投放车辆。
据了解,此次立案调查将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依法对哈啰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调减其在京运营规模,目前该案正按法定程序有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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